Thursday 15 October 2009

秘密



Rhonda Byrne的《The Secret 秘密》這本書,暢銷全球,還在大熱賣中,整個重點就是「吸引法則」的觀念;我的馬來人同事、還有一些受英文教育及基督徒的朋友都大讚這本書有多好、多poweful,哪天在閒聊時還說這本書其實就是與神論有關,與他們的宗教教義非常符合,並說這秘密所採取的創造過程,其實源自《新約聖經》─ 是個簡易的指導方針,讓信者以三個簡單的步驟(要求、相信、接受),創造他所想要的事物。

沒錯,我沒有否認這本書非常好,很有閲讀價值,但是我在想,它整個概念莫過於佛教中所強調的「正思」和「正念」,就算你在“信”神的存在和其過程其實也在運用著「正思正念」這概念,不過差別的是,佛教不講求,或者我應該說,不把重點放在“要求”,不會把重點放在“我”和“我要”這一方面,因爲這种想法和念頭是與「正思正念」背道而馳或水火不容的,有違背佛教中所提倡的無我執之理念。

反之,如果要運用「吸引法則」,那麽最好就是以平常心來吸引正面的能量,既不可以有任何貪念、或很濃厚的我執,因爲如果一有了這些,即使你已經吸引到宇宙中最好的能量,得到你所要的(比如很多$$),到最後最後你可能還是要付上不好的因果!怎麽說,拿一個很比較極端的例子,比如我很想要富有,然後起貪念,再來就想辦法去殺人放火搶劫等等罪孽,很用心的想要,而且還用「吸引法則」的觀念告訴自己一定會“成功”,甚至用心祈禱神力的幫助等等,是的,最後可能你成功殺了很多人、搶了很多錢,成爲百萬富翁,但最後的最後,講真的,你始終能夠逃過因果的宇宙定律嗎??刀如果以「正思正念」來用,的確很好用,但是如果缺少了「正思正念」,後果就不堪設想。


後記:無論如何,我還是很喜歡《The Secret 秘密》這本書,強力推介!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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